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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动物福利的观念是一种趋势,尽管它在中国普及还需要时间
日前,奥巴马在接受采访时打死一只苍蝇的一段视频引发了美国动物保护组织的不满。据报道,动物保护组织PETA计划向奥巴马赠送一个捕虫器,用它可以将屋内的苍蝇捉起,带到户外,并将其放回大自然。
此事经报道后,那家名为PETA的动物保护组织的做法被有些人讥讽为吹毛求疵。首先,被打死的是一只苍蝇,而不是容易引起人们怜悯之心的高级动物,更不是已被视为人类朋友的猫狗之类的宠物。苍蝇在中国曾被列为“四害”之一,在国外的印象也大体归于被人讨厌一类的动物,所以打死苍蝇,不说除害有功,起码不该承担道德责任。
更有一些人质疑动物保护组织的虚伪:如果大家都用捕虫器对付苍蝇,因为制作大量的捕虫器引起了环境污染,后果孰轻孰重;更为重要的是,谁又能确定苍蝇在大自然生活得比在厕所茅坑更加幸福?
凡此种种争论,都是由是否承认和多大程度上认可动物福利观念所引发。动物福利观念主张动物应该享有生命权和健康权,激进者更主张动物应当被有尊严地对待。
即使在动物福利观念相对普及的西方,也并非所有的人都拿苍蝇的生命当生命。但奥巴马打死苍蝇能引发争议确实传递出了这样的信息:在美国,有一些人在乎苍蝇的生命,或许苍蝇的生命真的值得在乎。
这样的观念可能很多人不理解。确实也是,观念在影响人的行为方面受制于发展阶段、文明水平、传统观念等一系列因素的制约。前不久,中国汉中市因狂犬病肆虐捕杀了几万只狗一事只引起了少数人的关注,换了在美国,杀一只狗都可能惹上官司。
50年前,一个人如果“不幸”生为黑人,在美国可能连政治权利都没有,但现在在美国谁敢公开歧视黑人?人类历史上的进步观念都经历了开始和者寥寥最后被接纳为普遍价值的过程,这正是文明的演进路线。动物福利观念也在遵循这样的轨迹:动物福利观念肇始于西方,现在正被世界范围内的人群逐步接纳。拿中国来讲,将很多动物作为食材和药材是古已有之的传统,但近年来动物福利的观念却也开始萌芽成长。
据媒体报道,一些专家正在起草中国首部动物保护法,按照建议稿的内容,如果伤害动物,将视情节处以不同金额罚款,如果虐待动物致死,将负一定的刑事责任。在中国为动物福利立法,虽被一些人认为超前,但不能说这样的立法没有民意基础。近几年,虐待动物的事件一经公开都能引发人们的关注,这种现象本身也说明在中国人们对动物权益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
当前,西方动物保护法中类似“不能用过于拥挤和窄小的笼舍养鸡;在夏季必须把牛放出去吃草;猪要有稻草铺地以便休息;禁止杀狗;宰杀牲畜时要先将其电晕,不能直接宰杀”这样的规定并不适合中国的发展阶段,但至少可以作为参照系。正如中国首部动物保护法的起草专家所言,在人们普遍树立尊重动物福利的观念之前,至少我们要守住不虐待动物的底线。(阎兴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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