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联社报道,奥巴马政府上周解密的一份机密备忘录称,时任国家安全顾问的赖斯2002年7月口头批准了对恐怖疑犯动用水刑。中情局当时请求对“基地”组织要犯阿布-祖巴耶达赫动用水刑。
参议院情报委员会22日公布的材料披露了这一情况,材料提供了到目前为止中情局严酷审讯手段项目是如何策划并获得布什政府最高层批准的详细时间表。新的时间表显示,赖斯在这一方面的所发挥的作用要远比她去年秋天在致参议院武装部队委员会书面证词所承认的要大得多。记录也表明,对严酷审讯手段持异议的法律意见多次被忽视。不过,新的时间表仍未回答一个关键问题即是哪一位布什政府官员首先在“911”恐怖袭击后提出对恐怖疑犯使用水刑和其它严酷审讯手段的。参议院武装部队委员会21日也公布了一份报告,报告详细说明了中情局严酷审讯项目与美军在关塔那摩、阿富汗、伊拉克阿布格莱布监狱虐俘之间存在直接联系。奥巴马总统早些时候公布了布什政府内部的法律备忘录,这些备忘录称,中情局使用严酷审讯手段是合理的。
两份参议院报告称,中情局律师2002年4月向白宫律师提交了对“高价值犯人”阿布-祖巴耶达赫动用水刑的计划。赖斯、时任司法部部长的阿什克劳福特、白宫律师阿尔伯特-冈萨雷斯在白宫与中情局讨论了动用水刑的问题。新的材料称,赖斯2002年7月亲自向时任中情局局长的特纳特转达了政府批准对阿布-祖巴耶达赫动用水刑的决定。赖斯去年秋天向参议院武装部队委员会称,她参加了讨论中情局动用水刑请求的会议,她已记不清楚详细情况了。赖斯的一位发言人22日拒绝就此发表评论。
在赖斯向特纳特转达可以动用水刑的决定数天后,司法部2002年8月1日在一份绝密备忘录中批准动用水刑。审讯人员在2002年8月至少对阿布-祖巴耶达赫动用了83次水刑。在接下来的数年里,政府对中情局审讯项目进行了多次内部法律评估,这表明政府律师对严酷审讯手法尤其是水刑可能违反了禁止酷刑的联邦法律和宪法感到担心,但布什政府律师继续认为中情局审讯项目合法。中情局2005年自愿放弃了水刑审讯手段,水刑长期以来一直被认为是一种酷刑。
参议院武装部队委员会的报告称,五角大楼法律办公室2001年12月曾向美军一个训练机构询问模拟审讯和关押方法的情况。该训练机构在接到五角大楼总法律顾问办公室的后续要求后向五角大楼详细上报了模拟审讯手段,其中就包括水刑。司法部在不到一周的时间就发布了两份法律意见书,批准了中情局严酷审讯项目。法律意见书称,对于恐怖疑犯使用严酷审讯手段是可以接受的,因为同样的手段并没有对受训的美国军人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奥巴马政府国家情报总监丹尼斯-布莱尔上周私下告诉情报部门雇员,审讯人员通过使用严酷审讯手段获得了高价值情报。不过,布莱尔21日在一份书面声明中称:“使用严酷审讯手段获得的情报在一些情况下是高价值情报,但人们无法知道同样的情报是否可以通过其它审讯手段获得。”(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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