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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前总理韩明淑因受贿罪获刑两年 仍坚称无罪

2013年09月16日 16: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9月16日电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前国务总理韩明淑受贿一案16日在首尔高等法院二审宣判。法院推翻一审无罪判决,以非法收受政治资金罪判处韩明淑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8.8亿韩元(约合人民币498万)。考虑到二审与一审的判决结果不同以及被告人国会议员的身份,法院没有对其进行当庭羁押。

  据报道,韩明淑涉嫌从韩信建荣公司(音)代表韩万浩(音)处收受9亿韩元(约合人民币509万)的政治资金。法院称,韩万浩承认曾向被告人行贿,这一陈述真实可靠。被告人的弟弟曾从韩万浩处收受1亿韩元的支票。此外,被告人将收受的资金用于私用并且毫无悔意,因此法院决定从重处罚。

  韩明淑在宣判之后,坚称自己无罪且没有收受钱财,认为判决掺杂有政治因素并将提起上诉。检察院在公诉中要求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8亿韩元、32.75万美元。

  韩明淑现年69岁,是韩国历史上唯一的女总理,曾在2006年卢武铉总统执政时期任职。她涉嫌在2007年3月至9月分三次从韩万浩处收受现金、支票等,总额度达9亿韩元。

  韩明淑于2010年7月被提起公诉,并在2011年10月的一审判决中被判无罪。韩明淑此前还涉嫌从大韩通运前社长郭永旭处收受贿赂并被起诉,在今年3月终审判决中被判无罪。

【编辑:李夏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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