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日本政府目前正在加紧制定2011至2015年度的新中期《防卫计划大纲》。这个大纲将是日本今后5年防卫政策指导性纲领,那么,这个新大纲将有哪些重大调整,菅直人政府会否突破日本坚持了43年的武器三原则?今日观察员、军事专家李莉将为您深入分析!
《防卫大纲草案》与以前的《防卫大纲》相比有哪些重大调整。李莉认为它标志着日本今后防卫政策可能所做的重大调整。
李莉:我们看到这个大纲的变化,从某种意义上,它标志着日本今后防卫政策可能所做的重大调整,这个草案有几个方面值得关注。
第一,它采用了一个全新的概念,“机动防御能力”这个新概念取代了以前应对日本遭遇小规模侵略时曾提出过一个基础防卫能力的构想,而这个全新的概念,最核心的是它以冲绳县整个周边驻岛的防备为核心,来抵御周边国家军事上的威胁,包括机动应对恐怖袭击各种事态。
第二,它要进一步扩充日美同盟范围,还提出加强和韩国包括澳大利亚防卫合作。
第三,目前日本财政状况相对吃紧,现确定未来五年,它的防卫经费要控制在2009年度的水平以下。
日本在1967年4月提出武器出口三原则,即“不向共产主义阵营国家出售武器”,“不向联合国禁止的国家出口武器”,“不向发生国际争端的当事国或者可能要发生国际争端的当事国出售武器“。那么,这项在日本执行了43年、一向被视为和平国家招牌的武器政策会否在民主党菅直人内阁中被突破?
李莉认为:大纲草案设立了允许武器出口“例外处理”的三个基准。这三条原则一旦被突破,将为日本军工企业提供大量商机,为日本自卫队开拓更多国际军事合作空间。
李莉:长期以来,针对这三原则,日本对于武器方面限定非常严格。这一次新的防御大纲,明确提出要设立一个允许武器出口利外处理的三个基准,相当于突破了长期以来对于武器出口三原则限制的底线。
日本突破底线作为例外处理,三个基准一旦获得通过,它实际上就有一个很大的空间,它可以参与国际武器研发活动,这种合作不但会为日本的军工企业提供大量的商机,实际上它也为日本自卫队参与国际活动提供了一个更大的国际空间。
自卫队是日本战败后的国家防卫力量,日本《和平宪法》及相关国际条约都严格限定了日本自卫队发展规模及防卫属性。李莉认为,通过一次次修改《防卫计划大纲》,日本专属防卫的实质内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已经越来越空洞,日本自卫队实际上已经突破了防卫属性。
李莉:长期以来,日本政府一直提的叫专属防卫,但是实际上,随着一次又一次防卫大纲的不断调整,这个专属防卫的内容已经越来越空洞化了。一是它扩大解释行使自卫权的地理范围。它提出前方阻止,这些军事遏制主动进攻的战略原则,强调的是日本一定要在日本本土以外尽可能远的前方去歼灭敌人。
另外,它非常注重发展海空军力量,加强远洋投送。日本以前没有大型的直升机,包括舰载机的大型舰艇,而现在我们看到“日向号”有两条了。
第三,目前日本军事力量的传统职能范围,日本军事力量已经扩大为一是保卫日本的安全,另外是要在日本本土以外的地区更积极的发挥军事作用,从这三方面来讲,日本目前的专属防卫已经大大的被突破了。(记者 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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