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集束炸弹公约"生效 缔约国将销毁集束炸弹——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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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集束炸弹公约"生效 缔约国将销毁集束炸弹

2010年08月02日 07: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8月2日电 综合媒体报道,《国际禁止集束炸弹公约》于8月1日起正式生效。

  报道称,公约一经生效,缔约国将被禁止制造和使用大多数种类的集束炸弹。并且,缔约国原则上必须在8年内销毁所持有的集束炸弹。

  《国际禁止集束炸弹公约》于2008年12月获得通过。迄今为止,共有107个国家签署了该公约。不过,拥有大量集束炸弹的美国、俄罗斯等国并未签署该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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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欣】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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