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7月21日电 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21日就吉尔吉斯共和国新宪法草案全民公决和组建政府发表声明。
声明说,吉尔吉斯共和国于2010年6月27日就新宪法草案举行全民公决,2010年7月14日组建政府。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满意地指出,全民公决得到吉尔吉斯斯坦民众的积极响应,大部分民众对新宪法草案表示支持。
声明指出,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尊重吉人民的选择,欢迎吉尔吉斯斯坦政府为稳定局势,以及吉尔吉斯斯坦南部重建、难民安置、实现国家政治生活正常化和维护社会秩序所做的努力,支持对吉尔吉斯斯坦奥什州和贾拉拉巴德州发生的事件进行公正、客观的调查。
声明表示,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重申,成员国将发展同吉尔吉斯斯坦的睦邻友好关系,维护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吉尔吉斯斯坦南部地区世代生活的各族人民共同而不可分割的利益。成员国愿继续向吉尔吉斯斯坦提供必要的帮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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