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6日电 据外媒报道,伊朗人权活动家称,伊朗一女子因通奸罪被判石刑,或被石头生生砸死。
该女子是已有两个孩子的母亲—塞吉尼亚•穆罕迈迪•阿什塔尼(Sakineh Mohammadie Ashtiani),她于2006年被判通奸罪。据人权律师穆罕默德•木塔菲(Mohammad Mostafaei)描述,阿什塔尼是在被鞭打99次的情况下被迫认罪。之后,她又否认自己的罪行,但尽管证据不足法官依然认定她有罪。2007年伊朗最高法院判处她死刑。死刑一旦执行,她将被土埋至胸口,围观的人群会用石头砸她,碎石不会致人立即死亡,但会引起剧痛慢慢折磨致死。
木塔菲认为可能是因语言障碍导致她不能在法庭上清楚地表述自己,阿什塔尼是阿塞拜疆人的后裔,她说的是土耳其语而非伊朗的波斯语。
伊朗刑法第74条规定至少要有男女共四名证人作证,才可判处通奸者石刑。但在阿什塔尼的案件中没有任何证人。
大赦国际称,阿什塔尼的案子在伊朗不是个例。人权组织2008年的一份报告显示,“在伊朗遭石刑的大多数是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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