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五日晚,《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公开介绍及咨询会在澳门文化中心剧院举行。该法案是为落实《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而制定的。 中新社发 毕永光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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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五日晚,《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公开介绍及咨询会在澳门文化中心剧院举行。该法案是为落实《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而制定的。 中新社发 毕永光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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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澳门十一月五日电(记者 毕永光)今日晚,澳门特区政府组织的《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公众咨询会在澳门文化中心剧院举行,吸引了上千名澳门市民与会。
自上月二十二日至今,澳门特区政府共举行了六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公开咨询会,行政长官何厚铧均出席,亲自释疑解惑,足见对该法案的重视。法案咨询期至十一月底结束,为期四十天。
《维护国家安全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制定的,俗称“二十三条立法”。《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向社会公布后,得到澳门各界人士广泛支持。对于具体的条文规定,如什么是窃取国家机密行为、犯罪主体、“煽动”的内涵及犯罪预备行为的处罚等,人们纷纷通过公开咨询及媒体撰文的方式发表看法。
对于有人认为澳门不存在危害国家安全的问题,立法是否过早?最近从北京返回澳门的全国政协副主席马万祺表示,澳门回归祖国后,就是祖国大家庭的一员,公民对国家有基本的义务是天经地义。现在二十三条立法条件已经非常具备,立法工作越快越好。
澳门发展策略研究中心会长梁维特认为,特区政府从二00二年开始就二十三条立法开展研究和铺垫,准备工作相对充分。若等到国家安全方面出现事故才进行立法,更有可能出现仓促而为、讨论欠理性等情况。
对于人们关心的维护国家安全会不会影响到言论、新闻、出版等自由,何厚铧强调,法案是严格按照基本法的有关精神,并根据澳门的法律制度和实际情况拟定的。草案的条文内容一方面完全对照和符合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另一方面又确保在维护国家安全和保障居民基本权利和自由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
《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规定,外国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澳门的活动及澳门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只有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时才触犯该法案。何厚铧解释说:“《基本法》第二十三条主要的立法精神是维护国家安全,所以决定要把条文写得清晰,这样就不会有很大的灰色地带,让大家以为有书信来往、在国际组织见面交流等,都属于联系。”
澳门舆论认为,虽然《维护国家安全法》最终在立法会通过没有悬念,但特区政府仍需加大咨询力度,让更多市民了解法案并发表看法,使法案更为完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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