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4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运输署3日公布,下星期一(2月9日)起,所有报考私家车及轻型货车车牌的司机,都要在考获牌照之后的一年内,在车的前后挡风玻璃挂上指定大小的“P牌”。
若轻微违例,需要延长“P牌”半年,再犯或者一次严重违例,就会被取消牌照,需要重新考牌,只有在一年内没有违例才可以取得正式的驾驶执照。
运输署自2000年10月起实施新暂准驾驶执照计划,规定所有报考电单车或机动三轮车辆的司机,在考获牌照之后的一年内,要挂上“P牌”后,3日再度宣布下星期一起,实施新暂准驾驶执照计划(俗称“新P牌计划”),将计划扩大至适用于私家车和轻型货车。
届时所有报考私家车和轻型货车驾驶执照的人士,在通过考试之后,均须先经过为期12个月的“暂准驾驶期”,即一年内都要在车的前后挡风玻璃挂上150毫米乘150毫米大小的“P牌”,之后在一年内没有违例才能取得正式执照。
也即是说,由下周一开始,所有“新牌仔”,不论是报考电单车牌或是私家车牌,或是报考轻型货车,即总重量不逾5.5公吨,俗称“Van仔”牌,即使合格取得车牌,也要经过一年的“P”牌日子。运输署相信,新计划有助减少交通意外。
“暂准驾驶期”期间,司机必须在车上挂上“P牌”,并可以载客,但车速不得超过70公里,而在高速公路上不得使用最右的快线,如在一年被发现轻微违反有关规则一次,暂准期就要延长6个月。如被发现第二次轻微违例,或严重违例驾驶一次,“P牌”均会被取消。
运输署助理署长吕莹表示,自2000年推出电单车“P牌”计划后,涉及电单车的交通意外大幅减少,对提升道路安全方面有一定成效,有关单位在经过交通咨询委员会及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的咨询后,决定将这两个计划进一步扩展至私家车及轻型货车的新牌司机。
运输署首席行政主任陈周玲玲指出,电单车在2000年实行暂准驾驶执照前,每千名新牌司机就有72个在一年内发生交通意外,实施新条例后则减至55个。运输署指出,过去私家车新牌仔每年交通意外约300多宗,她相信,新计划将更有效减少交通意外。
另外,有关单位会强制两类人上驾驶改进课程,包括是犯了严重交通规例,如危险驾驶、酒后驾驶及超速45公里以上的司机,以及在两年内扣满10分的司机都要被强制上课。若拒绝上课,最高刑罚为监禁1个月,罚款1万元。
吕莹表示,修读驾驶改进课程,对减少道路交通意外甚为重要。而署方自2002年9月起,实施强制修习驾驶改进课程以来,共有1.6万人次上了改进课程,当中超过一半都没有再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