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9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基于环球金融市场动荡,澳门特区政府提出缓减离职人员的公积金投资风险的《修改第8/2006号法律(公务人员公积金制度帐户的结算期及形式)》法案,并获立法会一般性通过。
法案建议把供款人的帐户结算期,由离职日起计90天大幅延长至5年。但也有来自公职界的议员认为,结算期不应设年限。
谭伯源引介法案时表示,由于受美国次按危机引发的金融海啸影响,全球财务资产价格近期持续大幅波动,令全球退休保障计划的金融资产出现不同程度的萎缩。澳门公务人员公积金制度所设定的三个投放项目价格亦均受影响,其中以环球股票基金所受影响最大。
由于法律规定公积金制度供款人自离职日起90日内须将帐户结算,部分供款人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有可能难以掌握离职日期,令供款人在设定其投资组合时所预计的投资期与实际的投资期可能出现颇大的差距,使供款人所承受的投资风险比预期高。
因此,特区政府希望借修改法律,将供款人的离职结算期延长,以减轻离职人员可能承受的投资风险。考虑到资本市场的循环周期一般为3至5年,有关单位建议把结算期由90日延长至5年。同时,虽然延长了结算期,但离职供款人可能因应个人财务的情况,有需要首先结算部分帐户。所以,同时建议离职供款人可于5年期间内最多分三次结算。
议员高天赐多次要求特区政府对离职人员的公积金帐户结算期不应设年限,让离职人员按照个人的选择,在离职后任何时候都可以申请结算。
谭伯源回应表示,特区政府对公务人员公积金制度起着监管的作用,现阶段建议延长离职人员的帐户结算期,换言之,是为离职人员的公积金多管5年,他认为这是特区政府作为一个“负责任的雇主”承担责任的表现。如果离职人员信任,可以继续交给特区政府管理其公积金户口。如果不信任,他可以在离职后即时结算,总之,选择归于公务员本身。
谭伯源承认,延长结算期会额外增加有关单位的费用,但这不重要。建议的5年期限,就是平均经济周期循环及政府承担之间的一个选择。
澳门退休基金会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刘婉婷表示,离职人员在这5年期间未完全结算前,仍可以接收有关单位发放的公积金资讯、参加讲座,以至如其他供款人一样,每年按个人需要调整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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