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十一月六日,立法会一个小组委员会,继续审议雇员再培训修订条例。香港劳工及福利局长张建宗表示,目前再培训局透过输入外劳及外佣雇主征费,累积所得的款项约51亿元,如果停收外佣征费及政府不注资的情况下,再培训局可继续营运约五年 。而如果政府继续维持每年再培训局注资四亿,培训局则可营运约八至九年。 中新社发 张勤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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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十一月六日,立法会一个小组委员会,继续审议雇员再培训修订条例。香港劳工及福利局长张建宗表示,目前再培训局透过输入外劳及外佣雇主征费,累积所得的款项约51亿元,如果停收外佣征费及政府不注资的情况下,再培训局可继续营运约五年 。而如果政府继续维持每年再培训局注资四亿,培训局则可营运约八至九年。 中新社发 张勤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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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1月12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面对社会各方意见,香港特区政府决定就暂停外佣征费再作让步。行政长官曾荫权会同行政会议,决定延长暂时豁免雇用所有外地劳工的雇主缴付雇员再培训征款的责任(俗称外佣费),由原先的2年延长至5年。
措施在11日刊登宪报后实时生效,12日会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特区政府消息人士强调,决定是希望提出中间着墨方案,一方面纾缓中产人士负担,也可有空间在未来数年充分讨论有关政策。
香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11日在立法会一个小组委员会上突然宣布,行政会议已同意将现时豁免每个月400元外佣征费的限期,由2年延长至5年,直到2013年。暂时豁免征款的安排将适用于所有由入境事务处于今年8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期间签发给外劳或外佣的签证所涉及的合约,包括新合约及续签的现有合约。
入境处发言人接受查询时表示,特区政府延长外佣征费至5年,该处未收到新安排,有关细节需有待劳工及福利局作进一步安排。
港府消息人士解释,特区政府仍然认为,由议员提出永久撤销外佣征费是一项涉及公共开支的修订,特区政府并不同意这样做,有关法律观点并无改变,而现时特区政府提出延长豁免期,可避免有关法律争议。虽然较早时民建联已提出将外佣征费豁免期延长至5年,但在分组点票下,有关修订可能不获通过,故特区政府决定采取主动。
张建宗也强调,特区政府是考虑到金融风暴对现时经济情况的影响、公众意见与雇员再培训基金的财政状况后,作出这项延长豁免征款期限的决定。而停收外佣征费5年的方案是平衡各方的务实做法,既可充分回应外佣雇主诉求,也可以令再培训局有长远及稳定的经费收入。现时再训局尚有49亿盈余,足以在未来5年自供自给。有关单位12日会提交立法会作出“先订立、后审议”程序,呼吁社会各界和谐地得出多赢方案。
张建宗再次表明,有关单位是尊重立法会有更多空间讨论及审议,毋须仓猝地作出重大决定,并希望新方案能为这次争议划上圆满句号,“现时是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以往很多时候连会议也不用开,28日过了,根本不用审议便自动生效,大家可以什么也不用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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