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6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排期于下周开议的澳门立法会新会期审议表决的《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法案,特区政府接受二常会建议,检察官及廉政公署代表将不加入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避免将选举“组织者”管委会与选举“警察”混为一谈,以免带出不信任公职人员的讯息。
已在上一会期末完成委员会细则审议的《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法案,将是16日开始的新一个立法会期首先安排全体大会讨论表决的法案之一。法案中建议加入廉政公署、检察官代表组成选举管理委员会的条文,在第二常设委员会小组讨论期间引起激烈讨论。
《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法案建议,组成选举管理委员会的6名永久性居民,必须有1名检察官及1名廉政公署代表。
二常会审议意见书指出,委员会大多数成员不接受管委会由来自以打击犯罪为主要职能的实体的代表预先组成,认为由法律指定一些成员必须来自检察院及廉政公署,或会产生某种不信任的感觉,也暗示立法者不相信行政长官选出“有适当资格的市民”,这绝非立法者的本意,因此委员会不同意对公共事务人员加上卷标从而带出不信任的讯息。
另一方面,预先确定某一机关的组成将限制委任者的权力,而且设立管委会的人士有此意愿,法律并不妨碍其委任检察院、廉政公署或任何其它实体的成员,只要符合永久性居民及“适当资格”的法定要件。委员会不反对管委会的成员由5名增加至7名的建议。
最后特区政府应委员会建议,撤回法案的修改建议,维持“由具备适当资格的4名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担任委员,但主要官员、行政会委员和立法会议员除外。”即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维持由1名主席及4名委员组成。
图片报道 | 更多>> |
|
- [个唱]范范个唱 张韶涵助阵破不和传言
- [情感]男子街头菜刀劫持女友
- [电影]《非诚勿扰》片花
- [国际]乌克兰议员在国会比试拳脚
- [娱乐]庾澄庆说没与伊能静离婚
- [星光]小S台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语晨与周杰伦绯闻成焦点
- [科教]南极科考雪龙船遭遇强气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