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立法会细则性审议特首选举法修订法案
2008年07月03日 10:5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7月3日电 据新华澳报报道,澳门立法会第二常设委员会2日细则性审议行政长官选举法修订法案,行政法务司长陈丽敏等官员列席会议。行政长官选举法修订法案建议,行政长官管理委员会由原来5名成员增至7名,加入检察官及廉政公署人员。
立法会第二常设委员会主席冯志强2日在会后时表示,委员会成员认为选举委员会并非固定性的体制,质疑选举管委会新增检察官与廉政公署人员是否适合,这问题须要继续探讨,但特区政府认为增加的这两名代表有神圣的责任,有利增强选举廉洁和透明度。
法案建议将犯罪未遂等同犯罪既遂的处分,冯志强称,特区政府对这问题保持一贯的立场,但有委员认为这会对现行的刑法典造成一定的冲击,在法律的理念上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特区政府的强硬态度引起争议。
冯志强称,特区政府表示有必要修改三项选举法,因为过往的选举,民间出现很多对选举不满的声音,特区政府希望透过修改三项选举法加强廉洁与透明度,规范化所有选举细则的事项。
另外,分析公职制度法案的临时委员会2日亦召开首先会议,主要讨论临委会工作的时间表与工作安排,临委会计划先分析及审议《领导及主管人员通则的基本规定》法案。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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