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指公务员接受《基本法》测试非基本入职要求
2008年04月21日 15: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4月21日电 据星岛日报报道,今年9月1日起,申请具备学位或专业程度的香港公务员职位的人士,须接受《基本法》知识测试,引起香港立法会议员批评。港府强调,对《基本法》的认知程度只是聘用的考虑因素之一,绝非基本资格的入职要求,对应征者整体表现的影响少于10%。
立法会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会议讨论公务员招聘程序增设评核《基本法》知识的环节。议员张文光形容,这次是政治交差安排。职工盟的李卓人认为,特区政府应该通过培训,加强公务员对《基本法》的认识,而不是通过考试。
香港公务员事务局局长俞宗怡回应,申请人对《基本法》的认知程度只是其中一个考虑因素,绝非基本资格的入职要求,《基本法》测试表现仅占应征者整体表现的一个适当比重,不会多于10%。
俞宗怡强调,应征者的学历、经验和才能仍是聘用的主要考虑因素。至于应征基层公务员职位,俞宗怡表示,除非多于一个相同技能的应征者,否则不会考虑对《基本法》的认知程度。她强调,有关安排只是鼓励港人多些认识属于自己的宪法。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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