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强调:锐意消除种族歧视 立法保障所有港人
2008年02月25日 14: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2月25日电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24日在回应一些非政府组织有关《种族歧视条例》(草案)的新闻稿时表示,港府锐意消除种族歧视,及立法保障香港的所有人,包括少数族裔,免受种族歧视。他强调,港府的一贯政策是通过提供支持服务,以促进少数族裔人士的机会。
发言人说:“就草案第三条内有关法例适用于特区政府的情况,我们明白到所提的关注,尤其是以为条例草案给予特区政府广泛豁免的错误印象。因此,我们正研究修改这条文的可能性,以清晰地表示这条例草案如获通过,是适用于特区政府的。”
港府正在研究是否有空间调校草案第四条有关对种族歧视的定义,与及间接歧视“切实可行”的验证准则条文,以处理这条文所提出的验证准则所带来的疑虑。草案第八条界定“种族”的涵义所指的种族、肤色、世系、民族或人种,与国际上根据《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所采用的定义相符。
发言人指出,港府会与香港立法会条例草案委员会紧密合作,以期在本立法年度内恢复条例草案二读。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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