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人代在港设办事处? 港人大代表:须符基本法
2008年01月28日 08: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1月28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港区11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日前顺利产生,人代日后如何更好发挥职能成为社会的焦点,包括有不少人认为应争取在香港设立港区人代办事处。成功连任的港区人代叶国谦表示,在港成立人代办事处需要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确认。
叶国谦强调,最终成立与否仍要按照基本法规定,要以不会出现香港特区政府以外第2个权力中心作为大前提。
《城市论坛》27日讨论港人参政的模式。多名出席嘉宾认同,新一届港区人大代表体现了年轻化、专业化等特点,而新一届人代在履新后也应增加出席座谈会,定期与社会各界交流沟通。时事评论员刘锐绍认为,即使港区人大代表不设立办事处,也应公开联络地址、网站,举行定期的会议讨论经济、民生等问题,为香港人做更多事务。
在讨论香港人对人大代表选举的参与问题时,叶国谦认为,可以增加选举会议成员人数,但他相信香港人需要一个过程,对港区人代有更多的认识,才可以达致更普及参与选举的情况。叶国谦相信,新当选的13名人代的平均年龄为54.6岁,分别来自医学、会计、法律等社会各界,并拥有一定知名度,有助人代推展日后的工作。
新当选港区人代的刘健仪表示,人代选举取消预选制度,选民基础又有所增加,未来应否增加选举会议成员可作讨论;“人数扩大可以,相对的认受性也会高些,但具有广泛代表性是重要原则。”
刘健仪建议,每名人代应建立个人网络,以专用电邮地址与社会各界联络。她日后也会继续争取在香港设立人代办事处,出席座谈会作定期交流,继续关心内地法律完善、知识产权等问题。
另据悉,新任港区人代将于2月中前赴珠海2日,听取有关方面简介人代的工作。(郭晓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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