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60岁人可领养老金 有关修改争取4月1日实施
2008年01月16日 08: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1月16日电 澳门社会协调常设委员会15日就调低领取养老金年龄为60岁达成共识。社协协调员孙家雄表示,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下调至60岁,但有关人士只能领取整份养老金的75%。社协计划农历年后把有关修改送交立法会审议,争取4月1日实施。
据澳门日报报道,社协全体大会15日举行,社协主席谭伯源、协调员孙家雄,劳、资双方团体代表等出席。
会后,孙家雄表示,澳门特区政府去年推出双层式社会保障体系重整咨询方案,咨询期将至今年4月30日,但这段时间以来,社会很多声音诉求把65岁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下调至60岁。同时去年澳门行政长官出席立法会施政辩论中,也承诺尽快解决部分人士的迫切需要。
由于双重式社保体系重整方案还有一段咨询期,加上之后的审议和立法程序,可能需时较长才能正式实施,为了协助部分已届60岁但又没有工作人士解决燃眉之急,所以此就有关问题提出单项修改,把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下调至60岁。
为了不打乱现在正咨询的双层式社保体系重整方案咨询工作进行,如果年届60岁的人士需要领取养老金,只可领取整份养老金的75%(按现在养老金每月1450元计,有关人士可领取1087.5元)。如果有关人士仍有工作或收入,按现在65岁才领取,可领整份养老金。
日后若双层式社保体系重整方案咨询工作得出结论,是社会共识60岁便可领取养老金,该批于60岁只领取了75%养老金的人士,特区政府将由有关人士领取时间开始计算,向有关人士追补回相差的金额。
孙家雄表示,社协全体大会成员对有关建议一致赞同,希望尽快进行有关工作,计划把此项修改于农历年后送交立法会审议,争取4月1日实施,让有需要人士可尽早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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