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8日电 澳门前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案”被告欧文龙昨(七日)在庭上振振有词,但当法官、检察官多次追问具体的利益收受情节,甚至有证据显示欧与涉案商人曾进行过有关的支票往来、金钱收受时,欧文龙俱以“冇印象”、“不清楚”、“不知道”、“不回答”等响应。
超过600万须上级批
据澳门日报报道,欧文龙在辩护律师的引导下表示,按照行政长官的授权,他只可对不多于六百万元的公开竞投项目、或不多于三百万元的直接批给项目决定判给;凡超过六百万元的公开竞投项目的批给不属司长权限,“我只可以作同意的意见,然后由上级批给。”
辩称按法定程序批给
此外,欧文龙辩称涉案工程均按法定程序批给;与何明辉、陈东生、殷飞历等商人属公事往来,没有私交。不过,当控方追问多项有证据支持他曾与上述人士进行过利益收受时,欧文龙均以“冇印象”、“不清楚”、“不知道”、“不记得”、“暂时不响应”等,避而不答。
询问记录:
昨日下午,欧文龙接受辩护律师施展鹏的提问时表示,有能力处理特大型建筑工程的本地公司不算多;业界曾建议采用分级制,由政府对工程建筑公司及工程项目分别评级,只有被评定为有实力公司才可承担较高级的工程,但建议有利有弊,他在任时都未能做到。
施展鹏进而问欧,关于主审法官在庭审期间讨论过的个案的造价都超过六百万元,这“六百万元”数字如何理解?
欧文龙表示,按照行政长官的批示,授权司长在公共招标中批给的上限到六百万元,直接批给就缩减一半,只可以去到三百万元,“这六百万元是权限的问题,超过六百万元,我冇权限。”
施展鹏再问:“我们所讨论的所有工程是否都不是你的权限范围?”
“我只可以作同意的意见,由上级批给。”欧文龙如此回应。另,据特区政府的行政层级,欧文龙任运输工务司司长时的“上司”,就是行政长官何厚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