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0日电 香港高等法院10日裁定,古物事务监督没有将皇后码头列为法定古迹的决定实属合法。对此,香港发展局发言人表示:“我们欢迎法庭裁决,令保存皇后码头的工作得以按计划进行。”
据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消息,经过7日整日聆讯后,法官林文翰10日裁定,由“本土行动”两名成员就古物事务监督(前民政事务局局长)没有将皇后码头列为法定古迹的决定所提出的司法复核败诉。
发展局发言人说:“正如政府的代表律师在法庭陈词时指出,虽然在古物古迹条例下,皇后码头没有被列为法定古迹,但不表示政府不会保存码头。此观点并已记载在判词中。事实上,政府已积极响应公众认为码头具历史价值的意见,并已采取所需措施将它保存。”
发言人说,现在是时候继续皇后码头的保存工作,让它能按计划进行,不会再被拖误。在这方面,法官的判词指出政府在码头的所在地位置进行相关的填海工程,并无受古物古迹条例第六节所限制。
发言人补充说,自从将工地移交中环填海第三期工程承建商后,竖立围板工作已大致完成,而勘察工地的工序亦已展开。根据我们向立法会呈交的保存码头计划详情中,我们稍后会开始拆除铁器及非结构部分,及为保存皇后码头的结构部分而展开竖立临时支架。我们会将所有可以保留的组件小心分割,并作适当贮存。透过规划署现正进行的“中环新海滨城市设计研究”,政府将积极鼓励公众参与,找出最适合重置皇后码头的位置。
发言人说,不排除在原址重组皇后码头的可能性,规划署将于今年稍后时间,以模型和其它说明材料,向公众介绍重组码头位置和设计意念的不同方案,以方便他们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