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1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特区二零零七至二零零九年度公共行政改革路线图》中,涉及《澳门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澳门特区自行立法禁止叛国、分裂国家……,以下称“二十三条”)立法工作,对此,澳门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表示,“二十三条”法案的起草工作会于零七至零九年展开,但由于立法工作并不属于其权限,故未有具体立法时间表。
《澳门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在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安全方面应负上义务。《澳门基本法》已生效七年多,但特区政府仍未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自行立法。
对此,陈丽敏表示,《澳门特区二零零七至二零零九年度公共行政改革路线图》的行政法务范畴中,将启动一系列立法工作,包括《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引伸来澳、《行政长官选举法》及落实“二十三条”立法工作等。
她表示,“二十三条”会随《基本法》而落实,特区政府会于按照路线图于零七至零九年起草有关法案文本及展开咨询,最终交由行政会及立法会审议,由于立法工作并不属于其权限,故未有具体立法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