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六月五日电 香港公务员事务局发言人今天宣布,政府已向公务员四个中央评议会的职方代表提出下述薪酬调整方案:由二○○七年四月一日起,首长级和高层薪金级别公务员的薪酬上调百分之四点九六;中低层薪金级别公务员的薪酬,上调百分之四点六二。
发言人表示,上述薪酬调整方案,是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经考虑刚完成的薪酬趋势调查结果及其他相关因素(即经济状况、政府的财政状况、生活费用的变动、职方对薪酬调整的要求,以及公务员士气的现况)后决定的。
他说:“薪酬调整方案是以二○○六至○七年薪酬趋势调查所得的结果为依据,该项调查反映私人机构在二○○六年四月起十二个月期间的一般薪酬上调幅度。”
据悉,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将考虑职方代表对薪酬调整方案的回应,并就二○○七至○八年度公务员薪酬调整作出最后决定。当局稍后会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提交调整方案要求批准拨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