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7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政制事务局发言人7日指出,美国国务院全球人权报告中对香港政制发展的评论“是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的”。发言人强调:“希望外国政府尊重一个原则,那就是香港的选举安排是我们的内部事务,并必须按照基本法而制定。”
香港特区政府政制事务局发言人表示,在香港的历史上,是基本法为香港政制发展第一次订下普选的最终目标。他说,中央和特区政府一直致力按照基本法推动香港的政制发展,以达致普选的最终目标。
这位发言人表示,香港特区政府于2005年就香港特区2007年行政长官及2008年立法会选举办法提出的建议方案,本能大大提高两个选举办法的民主成分,并可带领香港政制发展迈进一大步。特区政府亦承诺,若建议方案获立法会通过,将分阶段取消全部区议会委任议席。
发言人说,这套方案虽然得到社会上大部分市民和过半数立法会议员支持,但遗憾的是,反对派的立法会议员否决了方案,导致香港政制原地踏步。
发言人说,香港特区政府十分清楚市民对普选的期望,因此,行政长官率先于2005年11月透过策略发展委员会,展开有关普选路线图的讨论。策发会正就行政长官及立法会普选的可能模式作实质的讨论。特区政府将归纳策发会的讨论和提出报告,并会把报告提交中央。
有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的解释权,发言人强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香港基本法,基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言人说:“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的权力,是一般性及没有任何限制的。这一原则在香港及香港的法院,是受到充分的承认及尊重的。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该权力并没有、也不会对司法独立、法治,或香港的高度自治有任何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