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6日电 据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消息,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16日宣布,特区政府已决定在立法会迁往添马舰新址后,把立法会大楼移交司法机构,作为终审法院的新址。
曾荫权说:“立法会大楼原本是最高法院所在地。过去几年,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向我提出,希望当立法会迁往添马舰新址后,最高法院原址能回复作司法用途。事实上,目前设于炮台里前法国外方传导会大楼的终审法院,已经不敷应用。”
经过司法机构和特区政府产业署初步评估后,港府作出搬迁决定。
曾荫权表示,立法会大楼早于25年前已被列为法定古迹,特区政府这次的决定既能保育文化遗产,也能令大楼物尽其用。
曾荫权说:“现时添马舰的工程进展良好。鉴于最高法院的原址是在1912年启用,特区政府希望能赶及于2012年,即大楼庆祝落成100周年的时候,把使用权交回司法机构。”
曾荫权指出:“立法会大楼是揉合了东方特色的新古典主义风格建筑物,无论在香港的政治、社会和文化各方面,都有不可取代的特殊历史地位。经过一个世纪之后,它将会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终审法院,再次在香港的心脏地带彰显我们的法治精神,意义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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