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照门案控方表面证供成立 史可隽选择不自辩——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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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艳照门案控方表面证供成立 史可隽选择不自辩
2009年04月14日 17: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资料图:四月七日,在香港九龙城裁判法院进行的涉及艺人网上淫照案的二十四岁电脑技术员史可隽审讯进入第二天。图为史可隽早上到达法院。 中新社发 谭达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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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4月14日电 据香港媒体报道,香港艺人不雅照案在九龙城裁判法院继续审讯,总裁判官裁定,控方表面证供成立,被告史可隽选择不自辩,案件押后到下星期二,转回观塘裁判法院审讯,以便控辩双方结案陈辞。

  控方传召最后的一名证人是警方鉴证科主管,他指称,在史可隽电脑内找到的艺人不雅照片段,与交给家俬铺店员内光碟的硬照有99.9%相似。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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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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