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0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香港艺人裸照案9日续审,控方传召警方计算机法证专家出庭指出,曾以法证方法在被告计算机内成功重组11张已被删除的涉案裸照,更查出被告的计算机在网上流出裸照不足24小时内,被人以一软件试图永久删除计算机硬盘上的数据。
香港九龙城裁判法院9日继续审理涉及陈冠希与女艺人的裸照案,24岁的被告史可隽否认3项不诚实使用计算机罪名。商业罪案调查科的女警何铭贤以专家证人身份作供。
何铭贤供称,去年2月2日晚上10时10分到被告史可隽家中检取其计算机,当时没有发现任何计算机内的现存盘案与裸照案有关,其后利用法证软件尝试寻回被删除的数据,结果成功在计算机内重组11张不完整相片,相片不但在视觉上与涉案裸照相似,且两者的杂凑值一致。
何铭贤又指出,根据计算机的记录,去年1月28日下午6时5分,即裸照在网上流出后不足24小时,有人以“Peter”为用户名称登入被告家中计算机并连接互联网,在网上搜寻器上输入“secure delete”字样,并曾在计算机上存取相关软件,软件于不足20分钟后被人开启,女警承认法证方法未能查出软件曾删除什么数据,但肯定软件于下载后不足30分后已被人连同浏览器一并移除。
在辩方的多番质问下,女警承认法证技术没有可能证实该11个相片档案首次储存的时间,而开启被告计算机时也毋须输入密码。
另外,两名前计算机维修员陈威明和孔霆熙9日被传召到庭,二人庭上异口同声否认曾经抄取涉案裸照,甚至不清楚裸照储存的地方。陈忆述于2006年6月中首次从谢立翘口中听闻明星裸照的消息,“有一日同他(谢立翘)聊天,他说修过陈冠希的银色电脑,发现有明星裸照”。
陈威明大感好奇追问“真的假的?照片是什么样的?”谢又指“有钟欣桐、陈文媛及张栢芝”,但谢没有向陈展示该批裸照,直至2008年初网上流传裸照为止,陈没有再在公司听闻裸照消息。
在4天的审讯中风雨不改陪伴儿子左右的史可隽母亲,9日在庭外被问是否担心儿子情况时表示:“我都是过一日得一日,(我)只可以在他身边陪住他,哪个父母不担心仔女?即使他流一滴血都会紧张。”史母又称自己学识不高,拒绝估计官司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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