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证监会首宗刑事检控的内幕交易1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法国巴黎百富勤融资前副总裁马汉扬被判囚2年2个月,罚款23万元。其女友判囚1年,罚款21万元,马的3名家人,则轻判接受社会服务令200小时及罚款1.7万元至33万元。
法官判案时指,内幕交易是严重罪行,影响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破坏投资者对香港股市的信心,所以必须要判监,收阻吓作用。这次是自2003年内幕交易刑事化以来,证监会提出的首宗刑事检控。
案中5名被告依次序为法国巴黎百富勤融资前副总裁马汉扬(36岁)、其女友卢钰华(33岁)、兄长马汉杰(55岁)、大嫂曹建华(54岁)及侄儿马俊濠(28岁)。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共12项内幕交易罪名成立。5名被告除判罚款共89.7万元,法庭还颁令各被告每人须支付6.4万多元证监会就案件的调查费。
法官1日判刑时怒斥内幕交易属严重不诚实的行为,危害香港金融市场的信誉,削弱公众及投资者的信心。为维护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法庭有必要打击内幕交易,巩固市场的透明度,及向公众清晰传达有关罪行严重的信息。
案中5名被告,首被告马汉扬的刑责最为严重,因他参与联洲珠宝(联珠)私有化的筹划工作,掌握到外间根本无法清楚确定的敏感信息,其职位涉及诚信问题,事件上他严重违反诚信,从中获取个人利益,判以监禁式刑罚始能反映罪行严重性。
另外,次被告完全知悉首被告在联珠私有化计划中的角色,但她选择协助首被告实践其犯罪行为,角色为帮凶,较其余3名被告作为不当机会投机者的刑责为高,也必须判监以反映罪行的严重性。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韦奕礼表示,这次法院以监禁作为刑罚,是具有重大意义的裁决,显示社会对内幕交易者作出最强烈的谴责。内幕交易属严重罪行,即使初犯者也须严加处罚。他补充说,这次法院判决所传达的信息明确有力──内幕交易者会被判入狱。
案情指,2006年,联洲珠宝的控股公司联洲国际,计划将联珠进行私有化,法巴当时获委托为联洲的财务顾问,并负责策划联珠私有化计划。
同年6月,马汉扬加入法巴任副总裁。联珠于同年7月7日停止买卖,公布私有化消息的半个月前,马的女友卢钰华多次大手购入联珠股份,而其胞兄马汉杰、曹建华夫妇及侄儿马俊濠汉杰也在停牌前一天大手购入联珠股份。4人共以买入价400多万元购入250多万股联珠股份,并陆续在联珠复牌后放售,共赚取88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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