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31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网站报道,前香港游泳队成员、“蝶后”刘敬亭控告其母亲吞占总值超过七千万元的物业案,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刘敬亭败诉。
刘敬亭现年三十岁,是一位医生,其父之前作供时表示,二零零一年把三间公司的股份给与前妻郑妙霞,之后郑妙霞立下一份信托契,由她代子女持有公司的股份,到前年郑妙霞把三间公司的九项物业全数转至自己名下,刘敬亭于是入禀高院,要求法庭确认她和弟弟是该批物业的受益人。
香港高院认为信托契其中一页,无论打字机和打字员都和另外三页不同,裁定该份信托契是伪造的,刘敬亭的母亲郑妙霞有权拥有该批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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