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文龙另宗涉贪案听证完成 控辩方下周结案陈词——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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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文龙另宗涉贪案听证完成 控辩方下周结案陈词
2009年03月10日 10: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3月10日电 据新华澳报报道,澳门终审法院合议庭已经完成欧文龙另一宗涉嫌贪污案的听证,控辩双方将于下周三作结案陈词。

  澳门廉政公署调查员9日作供表示,欧文龙在涉案商人陈连因承建的公共工程中收受数以百万元利益,其中建造塔石广场收取760万元。

  调查又发现,陈连因妻子林敏儿在香港恒生银行的账户10万元以上大额转帐,全部转至欧文龙最终操控的两家公司账户,只有最后一次转帐500万元在欧文龙案揭发后分别转给两名女儿及汇返澳门,廉政公署相信这500万元涉及新海关大楼建造工程的贿款。

  调查员表示,商人林伟以西坟马路2032平方米土地换取原用作石油气中途仓的筷子基北湾21220平方米土地,经澳门财政局计算,筷子基北湾土地发展后利润约17亿多元,与西坟马路地段的2100多万元相差巨大。林伟申请换地时计划将筷子基北湾填海面积扩大至34000平方米,当时的工务局高级技术员刘榕分析,初步认为计划可行,但欧文龙2006年12月被捕后计划搁置。

  廉政公署总调查主任李栋梁作供表示,涉案商人林伟在2004至2006年期间先后承诺转让多个物业给欧文龙最终操控的公司,分别有高士德马路9A商铺、已否决兴建计划的松山边17幢别墅其中1幢,当时未发展的南湾湖C7地段两个复式单位及两个车位,及以阿婆井及龙头里3幅地段换取的主教山土地。

  李栋梁作供时申请计算机表述,显示廉政公署在2006年12月8日在前司长欧文龙的官邸、办公室及港澳的多个保险箱内发现港币1.3亿元的现金、欧文龙拥有的多间空壳公司的开业证明。所发现的18个记事簿及行事历中记载自2001年至2006年期间,他分别与商人林伟及陈连因多次在非办公时间在濠景酒店与金龙酒店内会面的笔录,同时发现16张资金纪录。

  廉政公署指出,这些资金纪录与行事历的纪录相当吻合,通常是见面后一两天,欧文龙的户口会有大额过户。搜出的承诺书全部是林伟在2003年至2006年就四项工程所作的转让承诺,当时林伟的工程项目中的部分住宅、车位、商铺及土地,当中包括高士德一幢楼宇、地铺,西望洋一幅土地转让给欧文龙所拥有的空壳公司。

  除此之外,廉政公署从搜出的14张汇报事项文件中,证明欧文龙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加快跟进工程。主要向他汇报的人只有当时工务局副局长李灿烽及林伟,据廉政公署分析,2000年至2006年期间,工程项目直接递交司长办公室有368份,随后转交顾问的不足20%,其余都是欧文龙直接批示,包括环宇天下地积比率提升至9倍,皇冠工程准照等。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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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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