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3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涉欧案在逃的澳门商人林伟换取主教山地王兴建别墅项目中,不仅存在“小地换大地”问题,也暴露了溢价金计法欠弹性。
澳门土地管理厅顾问吕美娟作供时透露,2004年澳门经济低迷,特区政府修例下调溢价金,林伟以“超低价”只须缴交60万元溢价金便取得主教山地王,不但令控方感到诧异,也令人质疑溢价金的计法,变相“拉低”半山地王的升值潜力。
欧文龙涉贪渎案第二阶段2日进入第七堂聆讯,全日传召9名证人上庭作供,分别来自澳门工务局及建设办。土地管理厅顾问吕美娟表示,“西望洋马路别墅用地的换地申请”中,林伟早在澳门回归前,曾向澳葡政府以阿婆井及圣美基街的土地,申请换取嘉思栏一幅用地,因高度限制未获批给。
至2003年,林伟重提申请,以名下两幅位于亚婆井斜巷2号、5号以及龙头里3号,一共不足300平方米的土地交换逾600平方米的主教山地段,申请理由为两幅土地上的建筑物已被列入“亚婆井前地及龙头里”的评定类别中,倘重新利用该等土地须保留原有建筑物的立面及不增加其高度,请求以上述不动产作为交换。
就此,澳门土地管理厅先后向多个部门咨询意见。吕美娟重申,报告书上已指出两幅土地的等级、面积及升值存在很大的差异,她个人认为不应批准。碍于土地批给或换地涉及政策性问题,超出她技术性决策范围,也不清楚上级的意向,故在报告书上列出包括否决换地、询问上级是否开立换地卷宗等四个选择,并请求上级发出指引,强调所作建议没受到前司长影响。
有关换地申请,欧文龙于2006年11月行使职权作出批示,特区以租赁制度批出主教山这幅面积土地,以便申请人兴建一幢独立式别墅。控方指出,阿婆井斜巷及龙头里两幅地的溢价金为224.1万多元,主教山地王的溢价金则为284.9万多元。
吕美娟表示,2004年适逢澳门经济低迷,特区政府修例下调溢价金,根据法律规定,按照两幅土地的功能、地积比及高度等计算,林伟只需缴交60万元溢价金,即可换得主教山地王。
从两幅土地的溢价金窥探,两幅土地无论位置、面积抑或升值潜力均存在很大的等级差别。为何两幅土地的溢价金相近,很大原因与修例下调溢价金的计算方式有关,由于土地的升值能力没计算在内,当两幅土地以同一公式计算,变相“拉低”了主教山的土地升值能力。换言之,主教山的“地王价”遭人为压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