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3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新晋歌手区俊涛的同父异母兄长区俊杰,去年7月,酒后驾车在湾仔撞到一辆私家车后不顾而去。当其驾车极速逃离现场,以每小时逾百公里在东区走廊飞车期间再度失事,撞向一辆电单车,将一名马来西亚籍铁骑士撞死,事后其酒精测试,证实血液酒精含量超标1.4倍。
区俊杰早前承认包括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在内共6项罪名,2日被重囚4年、停牌5年及罚款2000元。这是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控罪修例后首次在区院进行的判刑,死者家属表示不满判刑过轻。
任汽车营销员的被告区俊杰(32岁),早前承认危险驾驶、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醉酒驾驶、发生意外以致另一车辆受到损害后没有停车、没有报告涉及损害的意外及使用欠妥的车辆共6项罪名。
暂委法官2日判囚时怒斥被告在繁忙的东区走廊上左穿右插,撞倒死者时的车速之快“简直吓人”,其驾驶态度差劣,且极具侵略性,罔顾人命,并非一时失态,而是鲁莽犹如疯狂驾驶,行径自私不负责任,属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案例中,最严重刑责的一种。
法官续指,案件有多项严重因素,包括被告在酒后驾驶、血液酒精含量严重超标、意外时车速极快、同时在意外后曾狂灌清水,及曾向警方诬蔑死者突然冲出马路酿成意外等。被告在本案前曾有多次违犯交通规则的纪录,这次意外属积陋难返的结果。
同时,法官认为辩方不能以意外在修例后翌日发生作为求情因素,因立法不是“一蹴而就”,而是经过漫长的咨询和草拟程序,特区政府也在过程中大力宣传,市民大众包括被告,绝不能以无知而罔顾而行。就危驾致他人死亡控罪,采纳6年为起刑点,经认罪减刑后判入狱4年、停牌5年;另外醉酒驾驶控罪采纳起刑点6个月,经认罪减刑后判入狱4个月、停牌18个月,所有刑期同期执行。
法官慨叹,虽然意外只有一名死者,但已是太多。至于辩方要求法庭颁下赔偿令向死者家人赔偿7万元,但法官认为有关颁令并不适合,赔偿问题应由民事法庭再作处理。不过,法官直言,任何赔偿也不能赔偿死者家人所承受的伤痛。
这次夺命车祸发生于去年7月5日上午10时许,区俊杰驾驶其弟区俊涛的辣车沿湾仔马师道行驶时失控与一辆私家车相撞后,没有停车继续驶上东区走廊,驰至近和富中心对面时失控撼向石栏,私家车弹出路面时,刚好撞及一辆驶至的电单车,导致电单车上的39岁马来西亚籍前电单车手John Desmond Hew重伤不治。
警方估计被告在东区走廊时,时速达每小时136公里。被告事后进行血液酒精测试,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22毫克。意外后,警方发现肇事车辆上安装了违法的灭声器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