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一日,涉及艺人不雅照片的陈冠希在事件后首次在香港会见新闻界,交代事件。 中新社发 武仲林 摄
中新网2月20日电 据香港媒体报道,香港艺人淫照案主角陈冠希因不愿回港作供,裁判官与控辩双方律师21日将起程前往加拿大,并于本月23日(下周一)在温哥华的法院取证。
至于被指是发放淫照源头的电脑技术员,案件已定于4月正式开审,辩方律师日前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传召几名与案件相关的女证人作供,裁判官将于3月9日听取辩方陈词。消息指,淫照中的女主角正是被要求传召的女证人。
本案被告史可隽(23岁),去年被警方拘控。其代表大律师黎建华确认,辩方18日向法庭申请,要求传召数名与案件相关的女子,以辩方证人身份出庭作供。裁判官将于3月9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以公开聆讯方式,听取辩方陈词。
黎表示,辩方届时将会就传召女证人的原因等方面作出陈词,裁判官会决定是否向证人发出证人传票。消息指,数名相中女主角将被要求出庭作供。
案件定于4月6日在观塘裁判法院审理,预计审讯10天。但由于案中男主角陈冠希担心人身安全不愿回港作供,法庭要在审讯前,移师温哥华的卑诗省最高法院取证。裁判官与控辩双方律师21日将起程到加拿大,本月23日开庭,预计审讯需时5天。
资料显示,陈冠希曾将其手提电脑交给中环一电脑公司维修,史可隽2006年1月至6月于该公司任职技术员。2008年1月起,大量陈冠希与多名女艺人的淫照被放上网。警方调查后,史被指是相片发放源头,警方将他拘捕,控以三项不诚实取用电脑罪。
由于陈冠希去年2月回香港交代淫照事件时,警方派出200名警员护送陈由机场到九龙湾召开记者会,至记者会后再护送他回山顶寓所,引起哄动。陈冠希去年11月表示为免回港时受到人身威胁,不愿回港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