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澳门二月十八日电(记者 毕永光)因受贿及洗黑钱罪被重判监禁二十七年的前澳门特区政府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今日再度以被告身份就一宗新的受贿指控到澳门终审法院出庭应讯。
在上午九时半开始的庭审中,欧文龙被控十九项受贿作不法行为罪、五项洗黑钱罪及四项滥用职权罪。案件由终审法院院长岑浩辉、法官朱健及利马组成合议庭,法官指欧文龙收受商人林伟及建筑商陈连因贿款,在多宗批地及工程批给中大开方便之门。涉案的林伟、陈连因夫妇已弃保潜逃,并被国际刑警通缉。
欧文龙身穿黑色西装出庭,他在合议庭主席岑浩辉宣读起诉书后,选择不作陈述,合议庭随即休庭,周五再审。根据澳门法律规定,案犯最高服刑期限为三十年。正服刑的欧文龙倘在本案中再被定罪,最高刑期不会超过三十年。
欧文龙于二○○六年十二月六日被捕,翌年十一月五日在终审法院受审,去年一月三十日被裁定滥用职权、受贿、洗钱、财产申报的虚假声明及财产来源不明罪名成立,判处监禁二十七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