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8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去年1月,因受贿及清洗黑钱罪被重判监禁27年的澳门前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18日将二度以被告身份就收受商人林伟及建筑商陈连因贿款,在多宗批地及工程批给中大开方便门等部分控罪出庭应讯。
根据法律规定,最高刑期为30年。正服刑的欧文龙倘在本案中再被定罪,最高刑期不会超过30年。
案件编号53/2009刑事案(即欧文龙严重贪渎的延续篇),18日上午9时半在终审法院开审,欧文龙将二度以被告身份上庭。为确保聆讯顺利进行,警方17日在终审法院内外进行严密的保安部署,大楼内加装了多套金属探测系统,并作最后的安检彩排。据悉,报名采访欧文龙贪渎延续案的澳门及境外新闻机构超过30家,记者人数多达160人,但较2007年终审法院首度审理欧文龙时明显减少20%。
到场旁听的传媒、公众及律师一律先行通过安检。安检前,旁听人士宜关掉手提电话或设置为静音模式,存放在法院提供的寄存处。法庭严禁旁听人士携带相机、录像及录音器材、手提电话、传呼机、手提电脑、PDA及其它通讯设备入庭。
案件由终审法院院长岑浩辉、法官朱健及利马组成合议庭,代表欧文龙申辩为葡国律师高戴维。审理内容包括欧文龙涉嫌收受商人林伟的巨额贿款,在多宗土地批给中提供协助,以权谋私,以及涉嫌收受建筑商陈连因的巨额利益,左右多宗工程批给的结果,以权谋私,以及收受权辉公司给付的利益等部分。涉案的林伟、陈连因夫妇已弃保潜逃,并被国际刑警通缉。
欧文龙于2006年12月6日被捕,翌年11月5日在终审法院受审,涉及部分有新明辉、通利、中铁和清洁专营等四家公司,去年1月30日被裁定滥用职权、受贿、清洗黑钱、财产申报的虚假声明及财产来源不明罪名成立,判处监禁2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