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3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旺角警区一名警长涉嫌利用职权,串同开设私人会所,从事卖淫及贩毒活动,并涉嫌收取场所的股份作为报酬,暗中提供法外“保护”,在警方扫荡行动前通风报讯。
香港廉政公署其后搜集情报并派出卧底调查,拘捕涉嫌警长,控以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并拘捕另两名涉及提供利益的被告。案件2日在区域法院开审。
被告警长冯显桦(48岁),涉于2007年中包庇淫窟及赌档,提供建议及通风报信,以换取私人会所股份。而涉及串谋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的两被告刘剑雄及朱晏宾(同为40岁)2日均否认控罪。
控方案情透露,冯涉嫌在2007年6月22日至7月5日期间,建议刘及朱等四人开设“私人会所”,主要为熟客提供卖淫及毒品等服务,由当时在旺角警区任职警长的被告提供法外保护。
每次获悉警方采取扫黄及扫毒行动前,被告先行通报,让“铁窦”有足够时间提高警觉。至于另外两名被告刘及朱,则于期间涉嫌一同串谋向冯提供利益,以另外两人开办的一间私人会所的部分股份作为报酬。刘及朱同被控一项串谋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及《刑事罪行条例》。
廉政公署在同年7月展开调查行动,跟进刘及朱等四人,于2日邀请涉嫌警长到廉署调查,随即拘控他有关罪名。各被告已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并将于下周二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卧底调查员化名为“阿俊”和“耀哥”,他在介绍下为刘及朱两被告效力,并在旺角砵兰街一家“骨场”,听到两被告找警界“桦哥”帮忙的计划。他听到“桦哥”未曾升职警长时,是旺角区内的扫毒探员,并知悉两被告有意用股份作为报酬。他其后跟随两被告在尖沙咀一酒家首次见到“桦哥”,知悉三人在弥敦道恒隆大厦有意开设场所,三人还提及不可用非法居留的妓女接客,并设立闭路电视系统加强保安等。
据了解,涉案警长投身警队28年,曾获香港警察长期服务奖章加第一勋荣誉。案发时他隶属旺角警区特别职务队,负责反罪恶及反盗窃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