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0日电 据香港媒体报道,近期接连有香港警察涉嫌强奸被捕。一名隶属新界北总区警员,早前因被指强奸一名透过交友网站结识女子被捕,但律政司最后以证据不足,没提出检控。
女事主强调,事发时明确拒绝与对方做爱,对于法律无法制裁那名警员,感到非常无助和痛苦,只有透过网络公开事件,让其他女性警惕。
年约30多岁的女事主Maggie(化名)向香港媒体讲述事件,指去年中失恋后不久,在某交友网站认识了一名35岁警员,其后相约外出吃宵夜。“他初时表现得很斯文,还叫我不要好乱认识人……我见过他两、三次面,但都是好似普通朋友吃饭。”
一天晚上,警员相约时声称下班后很疲倦,不想外出,提议Maggie到其家宵夜,还煮给她吃。但当Maggie表示要回家,对方却阻拦。“他拦住我不给我走,我说要下楼停车,他就一齐下去。”返回单位后,男警拉她到床上,强迫她做爱。
事后男方一度音讯全无,但数日后又打电话约她出来解释,见面时借口为她烧录光碟,再次要求到他家中,结果事件重演。Maggie自言事后发高烧,4天后在朋友劝解下报案。警方几日后拘捕该警员,但警方最后决定不提检控。
警方发言人回应时解释,经深入调查及征询律政司法律意见后,认为案件证据不足,并已按既定程序处理,但发言人没交代是否有纪律跟进。女事主表示,接获律政司通知结果,已去函要求复核,但她已在网站公开男警照片,并在网站的“关注警察操守委员会”小组披露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