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一已婚男教师涉猥亵15岁女学生 已被落案起诉
2008年12月19日 15: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12月19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荃湾城门水塘今年中发生怀疑教师与15岁女学生越轨事件,涉案教师18日在荃湾裁判法院提堂。被控一项“向年龄在16岁以下的儿童作出猥亵行为”罪名,暂毋须答辩。由于案情严重,裁判官应控方提议,将案押后明年1月2日转解区域法院审理。
涉案教师33岁,已婚,报称在荃湾一间小学任教数学和体育科。据知,被告是一名运动健将,分别是击剑教练、单车训练导师,他同时也在葵涌一间中学当击剑课外活动的兼职教练。控罪指他于本年5月26日,在荃湾城门水塘引水道S地段附近停泊的一辆私家车内,向年龄在16岁以下的女童X作出严重猥亵行为。
控方指,案件需作进一步调查,由于案情严重并涉及向女童作出猥亵行为,所以必须转介区域法院审讯。控方又指待警方与女童会面后,控方不排除稍后会加控其他罪名。
被告18日单独出庭应讯,面对控罪只回应明白,之后一直垂头不发一言,他暂时获准以1万元保释外出,但期间不准接触控方证人。另外,由于案件涉及儿童,法庭特别颁令传媒不能披露受害人资料,为保护她的权利,审讯时更以女童X代为称呼。
案情显示,于本年5月26日,冲锋队警员巡经城门水塘一带发现一辆私家车停泊在不寻常的地点,于是上前查看,警员见车内两人疑衣衫不整,其中少女更是身穿校服,于是向他们查阅身份证,揭发少女只有15岁。警方事后拘捕被告,经调查后落案起诉他一项“向年龄在16岁以下的儿童作出猥亵行为”罪名。此项罪名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入狱10年。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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