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8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旺角警署爆出骇人听闻的强奸案,29岁警员涉利用女报案人对警察的信任,在警署的认人室内强奸对方,女事主大惊,抵达天水围警署才安心报案。
涉案警员被捕后承认,在警方计算机系统内得到事主和多名年轻女报案人的数据,并曾透过手提电话与她们联络。控方申请把案件押后至下月2日提堂,以待警方调查和进行认人手续,被告因在案发后有自杀倾向,须还押警方看管。
驻守旺角警署的被告梁礼仲(29岁),现职刑事调查队探员(CID),27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控一项强奸罪。控罪指他于本月24至25日期间,在旺角警署一楼认人行列室的疑犯集合室内强奸女子X(19岁)。控方庭上透露,被告曾在得悉事主报案后表示想自杀,且案情严重,故反对被告保释。
被告27日身穿啡色西装褛由警车押抵法院,提讯期间表现镇定,但不时望向记者席。他透过代表律师表示,没有保释申请和不反对让警方还押。
被告被拘捕后,承认在警方计算机系统取得事主的数据,也曾透过系统收集其它年轻女报案人的个人数据。警方另在被告的手提电话纪录中,发现他与其它年轻女报案人的通话纪录,但警方在庭外不愿透露有关年轻女报案人的数目,只表示警方正调查案件,不排除有更多曾与被告私下联络的年轻女报案人。
控方案情指女事主于本月2日报案表示遗失钱包,但后来寻回身份证。被告于本月22日从警方计算机系统取得事主的个人数据后,要求对方本周一到旺角警署协助调查。女事主随后偕男友在当日傍晚6时到达警署,被告记下事主数据后让她离开,但却要求事主在当晚再度折返。女事主不虞有诈,与男友在晚上11时半到达警署,被告要求其男友先行离开后,带事主到一楼的认人房内,将她强奸。
女事主在翌日凌晨1时大惊离开,却不敢实时报警,1小时后到达天水围警署才报案。其间被告不断致电和发短讯给事主,表示若事主愿意撤回投诉,将会给对方10万元。警方后根据计算机系统纪录把被告拘捕,被告在警诫下承认曾与事主发生性行为,但认为对方当时没有表示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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