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涉发布不雅物品被罚17万 偷拍阿娇罚款最重
2008年11月25日 11: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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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香港妇女权益联盟游行强烈谴责不良刊物偷拍香港艺人钟欣桐(阿娇)换衣事件,促请政府加强执法监管。 中新社发 王丽南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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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1月25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壹集团旗下《苹果日报》、《壹周刊》及《壹本便利》(现称《Face》),早前被票控9项发布不雅物品而没有警告告示罪。壹集团24日承认7张传票,共罚款17.5万,其中涉及女艺人钟欣桐更衣期刊罚款3万元,为7张传票中最高的。
涉案的物品包括《苹果日报》2003年1月9日题为《补习社淫兽——狎玩众女童狂拍裸照》的报道、《壹周刊》2003年第671期标题为《时事短打——狎童案疑犯起底》、2004年第772期三页名为“有罪Guilty”的时装广告、2005年12月《爆花旦男友偷食台湾主播》、《壹本便利》2005年12月《独家严淑明变性卖身史》、2006年1月《杀狗城直击$2一个头》及第761期《阿娇后窗bra解》,淫审处早前皆裁定属二级不雅物品,每张传票罚款2至3万元。
而《壹周刊》2006年题为《日本激新杀入搏命隆胸》及《姣模摸上房,郑中基爆粗,正烦X》的报道今年作复核评级后改为非不雅物品,故控方不提证供起诉。
【编辑:刘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