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性爱影带勒索港妇100万 一男妓在港被判刑两年
2008年11月22日 06: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11月22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出身农民家庭的22岁男妓,今年要求51岁港妇常客为他在内地置业不成后,以性爱录像带及向对方丈夫“爆大镬”(揭底)勒索100万元,早前认罪后,昨被判入狱两年。
闻判表现冷静
离乡别井到深圳夜总会打工、今年5月跨境来港找被告后即场就擒的被告彭俊(22岁),昨仅穿单薄短袖T恤出庭,间中咳嗽,闻判时显得相当冷静,再没有认罪当日般激动落泪。
要求置业不成 寄性爱影带
案件主管元朗分区刑事调查队主管梁沛华昨于庭外透露,事主X的丈夫于元朗开设小型时装店,出于“玩玩”的心态下跟随“太太团”到内地夜总会见识,自此每次光顾时都指明要被告服侍。梁又表示,事主上次也有到庭旁听,现时与丈夫关系不俗。
案情指出,被告今年5月突然要求X在内地购买物业给他,X拒绝并离开被告,但被告苦缠X,并速递两人的性爱录像带给X,附上“会有更多礼物送给你”的字条,勒索对方100万元。X向丈夫认错,被告今年5月25日前往被告的元朗时装店时遭警员拘捕。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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