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部分遗产需变卖 以支付梅妈生活费等开支
2008年09月05日 13: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9月5日电 据香港媒体报道,香港已故艺人梅艳芳的遗产管理人向法庭申请,变卖部分遗产,支付日常开支。
申请变卖的包括梅艳芳2002、2003年演唱会的版权,她在跑马地、寿山村和伦敦4个物业。
遗产管理人指,梅艳芳遗产中的现金逐渐短缺,不能应付梅妈生活费等开支,所以提出申请,各遗产受益人,包括梅妈、刘培基和妙境佛学会都同意有关申请。
法庭在6月已就梅艳芳遗产作出判决,但由于梅妈上诉,遗产仍然冻结。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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