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货柜车司机李秋荣事发当日驶经屯门公路汀九桥路段时,为避车而突然刹车,拖架撞向邻线265M九巴,巴士由天桥直坠30米山坡,造成21死20伤。(图片来源:明报)
屯门公路九巴车祸中,任职中学教师的死者李炳航,30日由母亲梁金泉(图)代表,与肇事货柜车司机及车主达成庭外和解,据悉和解金额逾700万元。(图片来源:明报)
中新网7月31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2003年香港屯门公路的九巴坠桥21死20伤车祸,法庭30日处理最后一宗索偿案。任职中学教师的死者李炳航,30日由母亲代表,与肇事的货柜车司机及车主达成庭外和解,据悉和解金额逾700万元。
早前已先后有32名死伤者及家属入禀,向肇事的货柜车司机李秋荣及货柜车车主叶卓元索偿,据悉所有案件已庭外和解。
牵涉意外的死伤者索偿案,早前已陆续达成和解。本案死者李炳航(42岁)为佛教茂峰法师纪念中学中五理科班班主任,早前由母亲兼遗产管理人梁金泉代为入禀,原来准备向货柜车司机李秋荣及货柜车车主叶卓元索偿800万至900万元,由于梁金泉与死者前妻就赔偿分配问题对簿公堂,法官30日特别颁令,在赔偿中预留200万元,直至婆媳间诉讼有判决。
车祸发生在2003年7月10日早上6时半,李秋荣驾驶货柜车连着空拖架,在屯门公路汀九桥路段中线,为闪避前面停下的车突然刹车,拖架左摆撞向邻线一部载有41人的265M九巴,巴士失去平衡由天桥坠下30米处的山坡,酿成21死20伤。
李秋荣于2005年被裁定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成,连同其它3项交通控罪,被判囚18个月、罚款1.35万元及停牌两年,经上诉后获撤销原来定罪,改控刑罚较轻的不小心驾驶罪名,判监5个月,停牌两年,但由于李已在狱中度过7个月,当时获实时释放。
九巴于2004年5月向意外身亡车长陈运年的家人支付114万元雇员赔偿,并向货柜车司机李秋荣追讨有关赔偿、讼费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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