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报遭最后通牒:21日内缴欠供强积金否则或清盘
2008年03月18日 14: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3月18日电 据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消息,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18日向成报报刊管理有限公司发出通知,要求该公司在21日内缴回欠供的强积金供款,否则会向高等法院申请该公司清盘。
积金局发言人指出,虽然积金局多次循民事诉讼入禀法院追讨成报的强积金供款,以及多次提出刑事检控,成报仍然未有依期为雇员做出强积金供款,漠视法律的规定。今年开始,成报更多次未有履行偿还供款的承诺,包括开出的支票未能兑现。因此,积金局决定要求该公司在21日内,即2008年4月8日或之前,清还所有欠供强积金及相关欠款,否则将申请其清盘。
积金局由2005年开始收到成报员工投诉,指雇主自该年9月起欠供强积金。至今积金局共为成报雇员追回约630万元强积金供款,成报至今仍拖欠约420万元供款。
发言人说,积金局一直以来均有专责执法人员处理成报个案,并会继续全力为成报员工追讨供款。过往,除了多次展开民事诉讼入法院追讨供款外,也先后三次刑事检控成报。在2006年10月第一次刑事检控中,成报承认两项控罪,被法庭判罚8000元。而在第二及第三次刑事检控则被判罚共72000元。积金局最近已向成报提出第四次刑事检控,有关案件已排期于2008年4月1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聆讯。
此外,积金局也曾采取多项执行民事判令的行动,包括冻结成报银行户口及抄封成报的资产。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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