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4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四名香港食环署小贩管理队职员早前在湾仔一天桥扫荡,其中一名小贩用扫把施袭,事后被制服。涉案小贩13日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承认袭击、阻街、无牌贩卖等5项控罪,主任裁判官指案情严重,重判其入狱半年。
法官斥责被告行为过激,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使用暴力,加上他并非初犯,过往有4次暴力纪录,这次他又以扫把作为武器袭击别人,令案情比原本更加严重。
法官指出,当时小贩管理队职员是在执行职务,被告袭击公职人员绝对是不能容忍的行为。法官认为监禁式刑罚是其唯一的选择,一共3项袭击指控判处被告入狱6个月,至于另外2项控罪,则获无条件撤销。
涉案被告苏建华(27岁),报称为小贩,控罪指他于本月11日,在湾仔海港中心行人天桥留下一个纸箱、贩卖6个手袋,袭击两名小贩管理队职员以及阻碍依法执行任务的两名食环署小贩管理主任,即李锦华及吴育根,合共5项控罪。
辩方求情称,年轻被告现已大感后悔,他育有一名出生仅1个月的儿子,也为家庭的经济支柱,犯案只为一时冲动,因为担心妻子有危险,才会用扫把反抗。由于伤者伤势并非严重,被告也愿意跟警方合作,希望裁判官能予以轻判,给予被告改过的机会。
控方案情指,案发于本月11日,四名小贩管理队职员到该处扫荡无牌小贩,被告及其妻当日也于该处摆卖,发现食环署职员在附近后立即拔足狂逃,其后一名吴姓职员打算收拾被告留下的物品时,被告突然折返并从后施袭,事后他再度逃去。
四名食环署职员受袭后仍继续在场执拾物品,并票控被告妻子无牌摆卖。不料被告突然手执扫把再次折返现场,并袭击吴姓及另一位职员。被告与各人扭打,最后被制服。至于遇袭及制服疑犯时受伤的四名食环署职员年龄由47岁至52岁,各人送院敷治后并无大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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