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1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西医幸凌宇涉于2006年在东涌逸东商场诊所向4名小童开出“火酒咳药水”,遭到票控,他和诊所女护士否认控罪,案件10日于荃湾裁判法院开审。
1994年在爱尔兰贝尔法斯特皇后大学内外全科医学士毕业的幸凌宇(37岁)和诊所护士卢笑娟(51岁),各被票控一项非法销售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幸凌宇另被票控多4项售卖药物是拟供人使用、但却是不宜作该用途罪。
控方10日传召4名曾服用怀疑“火酒咳药水”小童的家长作供,4人的子女各因不同疾病看医生,最终分别找医生质问、接获卫生署通知、致电卫生署热线而得悉子女“吃错药”。其中一童服用的药水被验出含有1.1%的火酒成份。另一名家长在庭外说:“以后都不会看私家医生,就算看政府医生要排队,为子女都没办法”。
卫生署药剂师刘家荣供称,2006年9月4日到诊所调查期间,检查买药水的单据及各种药水的存放位置,火酒则另外置于一个柜内。
当刘家荣向幸凌宇指出,将此含量的扑尔敏药水开给病人似乎较重时,幸凌宇只回答称“这是一个常见做法”,并表示诊所无稀释药水的习惯,但由于每支药水来货份量多,为防倒泻,护士会先将药水倒进较小的容器,再倒进合适容器予病人,其间幸凌宇会在现场监察。
6岁男童的母亲杨惠玲供称,2006年9月4日带儿子看医生,当儿子服用一瓶呈透明的药水时,声称“好凉”,翌日拒绝再服,她用舌头试味,嗅到一股类似酒精的味道。
杨惠玲续称,与丈夫于傍晚时分带同药水到诊所了解事件,当医生拿起药水一嗅,即说:“是酒精”,其丈夫即大喊要报警,并要将服过3次药的儿子送院检查,幸医生闻言即称:“如果你报警,我前途就完了”。及后,幸凌宇撰信转介男童往医院,他需留院观察。
传票控罪指幸凌宇于2006年9月6日,为销售及分销而管有未经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的药剂制品或物质,即4瓶3.6公升的药剂制品内,每5毫升就含有10毫克的扑尔敏,并于去年8月16日至9月4日期间,在诊所内售卖共4瓶无颜色的液体,内含扑尔敏。
图片报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