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日电 香港警务人员疑乘职权之便,在搜身过程偷窃内地来港买货商人身上的6000元现金。据香港明报报道,现已停职的警员昨(1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被裁定两项偷窃罪成,极有可能丧失13年的长俸。
林诗杰(33岁)被控于今年4月22日在荔枝角道一店铺内,以搜身为由,分别偷窃内地人陈文凯及麦伟木身上的现金共6000元。
辩方求情时指出,当警察已13年的被告育有一子,为家中经济支柱,定罪后前途尽失,虽然涉案金额不多,但已可预见会丧乏长俸,事件对被告人生及前途,已构成深远负面影响,故请求轻判。
裁判官指出,两事主曾与被告近距离接触,绝对能清楚地看见被告容貌,加上曾面对面交谈,故信纳他们认人的基础及质素俱佳。裁判官又表示,麦在辩方盘问下,称自己“有可能认错人”,但由于麦并非在案发后立刻报警,稍后才获安排认人程序,因此对自己记忆有质疑实属正常。
审讯期间,辩方质疑麦未于案发后主动寻求协助,但麦解释他对本地司法程序毫不认识,以自己在内地的经验推断,一旦报警必须随传随到,十分麻烦,裁判官认为解释合理。
辩方又指出,正常警察不会穿军装犯案,但裁判官认为情况不多但并非无可能,并反驳:“正如有钱人都会高买,专业人士都会在地铁非礼,人亦会系众目睽睽下打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