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日电 香港仔隧道去年9月发生的“翻版徐步高”案,涉案失踪休班警员被误会是“逃犯”而遭同袍“追捕”,结果休班警抢去同事佩枪,并射伤一名警长的大腿,早前被裁定非法开枪罪名成立,昨被判入狱5年。
据香港明报报道,昨日庭上透露,被告一直被指患有精神分裂,但根据最新的精神报告,原来他并无患上任何精神病,早前的诊断属误诊,报告指被告并无相关病征,他亦清楚了解自己所做的事。
辩方透露,被告孙伟良(40岁)曾表示会上诉,其母亲及妻子等亲友昨日亦有到庭听审支持被告。
根据被告案发后、即去年6月的精神报告,孙于2003年被指患有精神分裂,曾入院治疗。报告又指被告有幻觉、自言自语等病征,但由于怕有副作用,故拒绝服药。后来被告与妻子经常有争拗,关系恶劣,虽然同住但分房睡。不过,根据今年5月的精神报告,医生推翻早前的诊断,认为被告并无患有精神病。
高院法官贝珊表示,本案并非一般牵涉匪徒或罪犯的开枪伤人案,以往亦无类似案例,判刑时甚为困难。不过贝珊法官亦接纳,服务警界22年的被告以往没有犯案纪录,今次并非因为牵涉罪行或本身是罪犯而抢枪,只因事发前曾与妻子争执,又遇上交通意外,当他在案发地点遇上同袍时,突然情绪激动,酿成今次事件。
辩方亦呈上被告前上司跑马地分区指挥官何启轩撰写的求情信。不过贝珊法官表示,根据专家证供,要成功枪抢并不容易,无论被告是否有心抢枪及开枪,也会对市民生命构成危险,案发时若不是负责追截被告警长吴少忠奋勇夺回佩枪,后果不堪设想。
贝珊又指,任职警界22年的被告相信会被革职,及失去房屋津贴甚至长俸,故他所面对的损失,实比同类案件的被告为多。
被告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非法开枪罪成,伤人罪名不成立。案情指出,去年9月,被告因交通意外入院,同月16日被家人报称在香港仔失踪。该区同袍及冲锋队四出寻找,其中一名警长在街头遇上被告,并与他打招呼,但被告不予理睬拔足狂奔。该名警长遂以通讯器向总台呼叫支持,但电台却对外误传“走犯”。两名冲锋队员随后于香港仔海旁道隧道遇上被告,一名警长未能截停被告,被告抢走另一名年轻蓝帽子的佩枪,二人纠缠间警枪突然发射,警长左大腿中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