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5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涉及徐步高的三宗枪击死因研讯,陪审团昨(二十四日)早开始退庭商议。死因裁判官陈碧桥引导陪审团时表示,陪审团可以考虑裁定徐步高是否合法被杀,而涉及另外三名死者的死因,除了可考虑是否非法被杀外,亦可在商议后说明徐步高是否凶手。陪审团在退庭商议逾六小时后,至傍晚仍未得出结论。
陈官昨早开庭作出裁决引导,向陪审团指示对三宗枪击案中的四个死者,须就每人的死亡时间、地点、致死原因及身体伤害情况作出裁决。陈官于早上约十时半完结引导,随后陪审团便开始退庭商议。
陈官引导时说,陪审团可以考虑裁定徐步高是被合法杀死,但是若果没有上述结论,则会成为存疑裁决。陈官表示,对于徐的死因并不需要达致毫无合理疑点的标准,可以从证供作出合理推断。陈官解释,在尖沙咀枪击案中,只要确认徐步高是首先开枪,而警员曾国恒向徐开枪是出于自卫,或属于保护警员冼家强的安全,便足以构成合法射杀徐步高的定论。
定徐被杀是否合法
至于警员梁成恩、荃湾丽城恒生银行劫杀案的巴籍护卫及曾国恒,陪审团则可以考虑三人死因是不合法被杀,或者是存疑裁决。陈官解释,陪审团考虑梁成恩被枪杀案时,可以考虑裁决休班警员徐步高是否抢去梁成恩的佩枪,并用该枪向他射击。至于巴籍护卫被枪杀案,则可以考虑裁定是蒙面枪手开枪射击,或者直接指明是徐步高开枪射击。至于尖沙咀隧道枪击案中的警员曾国恒,则可以考虑裁定他在执行警务工作时遭徐步高射杀。
陈官结束前引导陪审团时表示,所有研讯均不能达到百分百清楚的证据,证供中会有所出入,因此他强调,陪审团应从整体证供考虑,不应首先从存疑裁决方面考虑,而为数五名的陪审团员,只要占大多数的最少三人对死因达成共识,便会最终被法庭所接纳。
高院渡宿今早续议
陪审团在退庭商议到下午近六时,并没有通知法庭得出裁决;陈官遂重开法庭,并征询各方律师意见,建议让陪审团先用晚膳,然后安排他们到高等法院过夜,在翌早继续商议。陈官考虑到陪审团工作了超过八小时,已经疲倦,而死因聆讯主任陆贻信亦同意建议。陈官于是即安排两名法庭书记宣誓,陪伴陪审团到高等法院休息,期间则确保陪审团不与外界人士谈话。陪审团于今早九时半再于东区法院的陪审团房间继续商议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