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2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尖沙咀隧道枪击案死因聆讯昨(21日)传召法医作供,负责徐步高解剖检验的政府法医官称徐身中五枪,最严重的是从右腋下打进,穿过心脏的一枪,导致徐短时间内死亡。
香港特区政府高级法医官吴松基昨表示,据他专业认知若几呎内的近距离发射,可以发现弹药粉末等特征,但在徐身上并无发现;因此他认为射击位置应在几呎之外。此外,徐致命一枪的中枪位置在右腋下,死因裁判主任陆贻信认为徐在争夺手枪,可能暴露出腋下位置被击中,吴对此表示亦有可能。
对于五枪射击的先后秩序,吴指难以分辨;他只归纳出两种情况,若枪击历时较长,那命中要害的那两枪必是最后射击,因为中枪后会迅速死去。另一情况是,枪击在短时间内发生,五枪先后的次序则没有明显分别。
不过,他认为若在短时间内连发五枪,射击的可能是同一支手枪,因为发射方位都是从徐的右方或右后方,因此射击的相对位置可能没有变过。
吴昨在庭上解释其解剖报告,指出该报告描述去年三月十七日下午的解剖,当时徐步高妻子李宝玲刚辨认尸体,最后他亦断定徐的医学死因是多处枪伤。
他描述报告称,三十五岁的死者徐身高一七七公分,体重七十公斤,中等身材,体格壮健;他发现徐身上有五道枪伤,遂根据高低次序列写报告。其中,第一枪从右边腋下射入,造成一个两公分乘半公分的弹孔血洞。该颗弹头从第五条肋骨射进,贯穿右肺,打穿心脏,再射穿左肺,再从左边第四根肋骨穿出,停留在肌肉中,贯穿整个胸腔三十公分。
吴认为,这一枪属最严重的一枪,因为会导致体内大量出血,及毁坏重要器官,使中枪者快速死去;他亦引述报告指,徐左胸腔有内出血六百毫升,而右边亦有三十毫升内出血,应该是来自肋骨及心肺损坏所致。同时,由于肺部被弹头射穿,因此肺部萎缩,而心脏则因中枪而变得苍白。
此外,徐在右边肚皮所中的一枪,则没有造成重要伤害,只贯穿皮下五公分停在右边肚皮内。但另一枪从背后右下方打进去的则同样具致命损害;吴指出,这一枪造成背后一个半公分直径的弹孔,并在第十及第十一肋骨之间,打穿了右肺下部,穿过横隔膜进了腹腔,打穿了肝脏,再穿过横隔膜,从身前破皮而出,弹头因此找不到。吴指出,就算没有贯穿心脏的那一枪,这一枪也单独可以致命。
至于最后的两枪则同是背后打进,位置垂直几乎成一直线,均在右边腰距脊椎五公分的位置,弹孔大小亦相同是直径半公分,弹头贯穿体内九公分,打进了脊椎中,破坏了脊椎的骨髓及神经线后,停留在脊椎的左方。
另外,徐步高在去年事发凌晨送进医院急症室时,医生已即发现他没有生命迹象,包括无心跳和脉搏;而特区政府化验师的报告则指,徐体内没有发现药物及酒精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