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7日电 香港廉政公署16日落案起诉被指“谂缩数”的前副私隐专员林永康,涉嫌在2001至05年期间,身为公职人员行为不当,以权谋私,并利用虚假文件诈骗前往澳洲公干的多项海外膳宿津贴,涉及贪取的金额共约12万元,不及他的一个月薪金。
被控4项罪名 最高可罚50万囚3年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廉署是于去年8月接获投诉展开调查,至昨日落案起诉林永康。林被控4项罪名,即1项身为公职人员行为不当,涉嫌违反普通法﹔3项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图欺骗其主事人,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3)条,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罚款50万元及监禁3年。所有涉及的指控,均涉及林永康到澳洲公干及出席会议。他现获准保释外出,17日于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澳洲公干住自置物业照领津贴
现年58岁的林永康,去年8月被传媒质疑滥用公款。首项涉及公职人员行为不当的指控中,林永康被指在2005年署任私隐专员期间,分别于2月至7月期间,3次到墨尔本出席国际会议时,不诚实地申领由香港往澳洲的来回机票开支,及不诚实地申请百分百的海外膳宿津贴,以支付出席有关会议的住宿、膳食及其它开支。据悉,涉及3张机票的总值约9万元。
使用虚假文件申领津贴
其余3项控罪,指林永康于2001年8月至2003年10月担任副私隐专员期间,涉嫌利用虚假文件,申请海外膳宿津贴,意图欺骗个人资料私隐专员。有关文件载有怀疑虚假陈述,指被告可享有合共4288澳元(约2.5万港元)的海外膳宿津贴。
月薪12.8万元被勒令离职
香港民政事务局及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均不肯评论案件。对于林永康合约中合共约100万元约满酬金将如何安排,私隐署表示至今未有定案。林永康被勒令离职时,月薪达12.8万元。林永康于2005年8月被勒令停职后,同年9月底约满后不获续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