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听说公署的标示(logo)在您上任后有过更改?
吴斌:早前,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logo背景有一个大大的“私”字,前有数页文件,标注“隐私专员PCO”几个字,这容易给公众一个错误的意识,让人想到“私”字,实际上,“私”字有负面的意思。我们中国人自古以来都是充满智慧的,如同著名的“白马非马论”,“白马”不是马,个人资料私隐不是“私隐”。目前的logo,由两个英文单词personal和data首字母“P”、“D”拼图组成。
记者:公署获得的支持是否足够?
吴斌:保障个人隐私的工作在信息时代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我一直希望,有更多人为私隐专员公署服务,那我们就会做得更好。公署一直都存在人手不足的问题,而且没有永久的办公场所。在职能和部门比较方面,同另外两个公营机构,申诉专员公署和平等机会委员会相比较,人手最少、辅助费用最少,但职能却多出不少,比如监察资讯科技的发展、核对程序申请、处理行政上诉委员会的上诉案件等等。
记者:五年的任期即将结束,如何评价私隐专员的工作?
吴斌:私隐专员需要平衡个人资料私隐和社会重大利益的需要,这是非常有意义的。我非常重视私隐专员这份工作。资讯时代,保护个人私隐的重要性极为看重。而且,只有私隐公署这样的机构还是不够的,应该有一个良好价值观的社会制度,尊重和保护所有人的私隐。
香港必须加强推广的工作,透过不同的教育活动,对机构资料使用者做出更广泛的指导,确保香港市民的个人资料私隐在现代社会得到最适当的有效保障,同时希望私隐公署在国际上的地位被持续认同,使香港在国际间保持其优势位置,增强海外对香港保障人权及电子商贸的信心。(李海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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